出口免抵增值稅須計提附加稅費
時間:2021-07-29目前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電子申報系統(tǒng)已經實現(xiàn)了增值稅附加自動計算功能,只要當月有應納增值稅,電子申報系統(tǒng)就會自動計算申報三項增值稅附加(城建稅7%、教育費附加3%、地方教育附加2%),然而出口企業(yè)發(fā)生的出口產品免抵增值稅稅額在電子申報系統(tǒng)就不能自動申報,必須手工申報三項增值稅附加。
簡單來說,就是《免抵退稅申報匯兌表》第37行“當期免抵稅額”的“當期”項目有數(shù)字的,就必須計提繳納三項增值稅附加。會計分錄為:借:營業(yè)稅金及附加,貸:應繳稅費-----應繳城建稅7%,貸:應繳稅費-----應繳教育費附加3%,貸:應繳稅費-----應繳地方教育附加2%,次月納稅申報期內15日前進行窗口填表手工申報。如果遺忘可以在當年12月份稅款所屬期內進行修改補充申報。
這里回顧一下當月生產企業(yè)出口產品的免抵退稅會計分錄:根據(jù)《匯總表》借36行、借37行,貸32行。36行+37行=32行。
具體來說,就是根據(jù)《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》借:(36行)其他應收款----出口退稅,借:(37行)應繳稅費-----應繳增值稅-----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,貸:(32)應繳稅費-----應繳增值稅----出口退稅。
37行為0時不計提增值稅附加。
來源文件依據(jù):財稅【2005】25號、深府辦【2011】60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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